铜罗小学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日期:2024-09-05 10:32:50  浏览量:0

为确保教育教学正常开展,最大程度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育教学的影响,依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工负责,群防群控。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成立铜罗小学传染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严卫强校长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我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要求。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

组  长:严卫强

副组长:吴冬梅

成  员:沈纪霄

职 责:1、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协调好学校各部门的关系;2、负责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3、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4、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5、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三、学校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定校医或保健教师负责学校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学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学校校长与主要负责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1.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①首选校医与学校保健教师;

②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③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2.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①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②协助学校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③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④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四、预防措施

1.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的监督管理。学校公共场所应保持环境清洁、通风换气,对学生经常接触的部位和用品进行定期消毒。

2.学校应积极开展各种类型的健康教育,利用网络、宣传橱窗、黑板报、广播、主题班会等宣传阵地,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法,增加学生员工自我保健知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3.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监督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并指定教师或班主任做好每天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4.定期组织人员对供水系统进行清洗消毒,保障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在疾病防控机构的帮助下,定期组织学生体检和做好对学生进行各种疫苗接种工作。

6.加强学校医务室医务人员的培训,不断学习更新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诊疗水平。

五、确诊后处置

1.班级发现者第一时间报告校医,校医应及时对疑似传染病病例进行排查和登记,通过“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对因病缺课学生信息进行网络报告。

2.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校医应当在2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3.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校医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4.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在24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的基层医疗机构和辖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5例或以上具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结膜出血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咯血等症状时,学校校医应当在 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校医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当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保健科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

吴校长(电话:15995520976)

社区卫生院陆主任(电话:13962552010) 

六、善后处理

1.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学校要做好病人及其家人的安抚工作;要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病防治、调查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要形成详细的疫情报告,对传染病的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2.执行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教育办将对在重大传染病疫情控制中有突出表现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传染疫情防治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拒不接受工作任务,借故推委拖延,擅离职守,临阵脱逃者,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疫情报告需要向外发布,必须得到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同意。详细的信息发布,要待上级部门核实情况后,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

                                                                 吴江区铜罗小学

                                                                   2024.09